核心提(ti)示:審(shen)(shen)計署昨日發布的2009年第(di)4號審(shen)(shen)計結果公告披露(lu),河(he)南、甘肅等10省區市財政和(he)有關主管部門(men)違規使(shi)用資金26.93億元,其中(zhong),用于建房買車5837.4萬元。
新京報5月21日訊 審計(ji)署昨(zuo)日發布的2009年(nian)第4號(hao)審計(ji)結果公告披露,河(he)南、甘(gan)肅等10省(sheng)區(qu)市(shi)財政(zheng)和有關主管部門違(wei)規(gui)使用(yong)資金26.93億元(yuan),其(qi)中(zhong),用(yong)于建房買車5837.4萬元(yuan)。
審(shen)計(ji)署向社會公布了河南、甘肅、山(shan)西(xi)(xi)、黑龍江、江蘇、湖南、福建、陜西(xi)(xi)、內(nei)蒙古和(he)重慶10省(sheng)區(qu)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使用(yong)情(qing)況審(shen)計(ji)調查(cha)結果(guo)。
審計調(diao)查發現(xian),財政支農資(zi)(zi)金(jin)分配(pei)、使(shi)(shi)用和管理不夠規范(fan)的問題普遍存(cun)在,10省區市財政和有關主管部門違規使(shi)(shi)用資(zi)(zi)金(jin)26.93億元(yuan),其中用于建房買(mai)車5837.4萬元(yuan);不規范(fan)管理資(zi)(zi)金(jin)45.75億元(yuan);配(pei)套資(zi)(zi)金(jin)不到位(wei)65.97億元(yuan)。
審計(ji)調查(cha)還(huan)發現,部分項目資(zi)金使(shi)用效益(yi)較差。在應于(yu)2007年底完成的86個(ge)財(cai)政(zheng)支(zhi)農項目中,有32個(ge)未達到設(she)計(ji)要(yao)求和預期目標,占抽查(cha)項目總數(shu)的37%,致使(shi)已到位的8.24億元支(zhi)農資(zi)金未能(neng)充分發揮效益(yi)。
此外,年初華北大旱暴露出的抗旱基礎設施不足的問題得到證實。審計發現農業基礎設施投入仍然不足,其中防汛抗旱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滯后,2003至2007年,陜西、重慶等8省市防汛抗旱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投入1.31億元,僅占其同期防汛抗旱經費投入的4%,截至2008年3月,8省市設立的水情監測站尚不足水利部要求的一半。
延伸閱讀:審計署發布10省區市財政支農資金審計公告(全文) (本文來源:新京報 作者:楊華云)